只有配偶(包括同居配偶和同性恋者)和未满18周岁儿童的监护人居住在芬兰才被认为是家庭成员。
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:
填写完整且签名的申请表一式两份,并附2张最近的标准护照照片(正面免冠、浅色背景、尺寸为47毫米×36毫米),对于未满18周岁的儿童,其申请表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名
uvi102(适用于配偶)或者uvi103(适用于儿童),假如是配偶,丈夫和妻子都必须填写uvi102并签名
有效护照以及护照个人身份页复印件
经过公证的和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过结婚证书或者1份芬兰的结婚证(适用于配偶)
对于孩子,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公、认证书以及对监护权的公、认证书
如果申请者曾经结过婚,需出示经公证和认证的离婚证书
邀请人希望被邀请人去芬兰的邀请信
邀请人的护照个人身份页复印件2份(非芬兰公民,提交长期居留许可)
如果孩子的另一个家长不在芬兰,则需家长允许孩子申请的书面同意书
注意事项:
申请人必须亲自申请并接受面试
所有材料必须提交原件并附复印件
所有材料必须是英文或芬兰文;中文材料必须有英文翻译
如需要,使馆有权要求提供更多信息
由芬兰移民局做出裁定;办理时间不定
不偿还的申请费为18周岁以下儿童50欧元;成人175欧元,人民币价格根据汇率的变化而变化